不能再享受免予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

 常见问题     |      2021-04-02 16:29
目前机床工具出口不征收关税。
3.鼓励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政策
为减少国际贸易顺差,促进产业升级,2007年9月27日,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、商务部联合发布了《关于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通知》,对列入目录的先进技术和设备,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,国家给予政策支持。目录分为四个部分,其中第二部分“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”指目前国内尚不能自行研发制造,国民经济各领域急需的重要装备,其中包括高档数控机床和5轴联动柔性加工单元等。
4.进口不予免税政策
新的“不免税目录”新增加的设备和需提高技术规格的设备中,包括一部分机床工具。这些设备国内已具备制造能力,技术水平已能满足要求,或市场容量较大,国内有可能在短期内形成制造能力。因此,不能再享受免予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。
这种做法不违背WTO规则,因为进口设备征税以及税率多少,我国在加入WTO时已解决,在我国“入世”议定书中都有记载,至于是否给予免税是我国政府的事。
新的“不免税目录”中机床与原“不免税目录”相比,有以下重要调整。
(1)非数控机床。原“不免税目录”规定中只有少数非数控的、中小型规格的金属切削机床。新的“不免税目录”作了重大调整,规定所有非数控机床进口都不予免税,调整幅度很大。
(2)数控金切机床。新的“不免税目录”提高了一批机床的技术规格并以加工精度作为衡量指标。如卧式车削加工中心,新的“不免税目录”规定为三项指标:重复定位精度≥0.004mm,加工圆度>0.001mm,主轴端径向圆跳动≥0.001mm;又如数控磨床,新的“不免税目录”规定为四项指标:定位精度>0.006mm,重复定位精度≥0.003mm,加工圆度>0.0005mm,砂轮线速度≤60m/s。同时新增加了部分规格的数控镗铣加工中心、数控重型卧式车床、数控重型立式车床、数控重型磨床、数控龙门铣床、数控重型滚齿机、数控镗铣床、数控坐标镗床和磨床、组合机床、龙门式加工中心等。
(3)成形机床。新的“不免税目录”规定为:≤4000t的双柱、四柱万能液压机,所有规格的数控折弯机,所有规格的数控冲模回转头压力机,≤12mm×4000mm的数控板带剪切机床。同时新增加了部分规格的矫直(平)机、锻造用压力机等。
5.重大技术装备关键件进口实行先征税后返回优惠政策
200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,提出了到2010年要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装备制造企业集团,增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重大技术装备的制造能力,基本满足能源、交通、原材料等领域及国防建设的需要,确定了16项对国家经济安全和国防建设有重要影响的重大技术装备,其中有机床1项,提出要发展大型、精密、高速数控装备和数控系统及功能部件,改变大型、高精度机床大部分依赖进口的现状,满足机械、航空航天等工业发展的需要。所确定的16项重大装备的制造将为机床工具行业提供极好的发展机遇,也给机床工具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动力和压力。